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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原咸寧市咸安區星升工業廢水處理有限公司地塊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的公示
關于《原咸寧市咸安區星升工業廢水處理有限公司地塊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令第42號)、《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令第3號)、《湖北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鄂環發〔2020〕69號)等相關要求,湖北星升環??萍加邢薰疚泻本瞽h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原咸寧市咸安區星升工業廢水處理有限公司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編制《原咸寧市咸安區星升工業廢水處理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2022年8月19日,咸寧市生態環境局在咸安區主持召開了《原咸寧市咸安區星升工業廢水處理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專家評審會,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原咸寧市咸安區星升工業廢水處理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備案稿)》?,F將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項目概況
原咸寧市咸安區星升工業廢水處理有限公司地塊位于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賀勝橋鎮賀勝村,占地面積約為6667m2。地塊四周主要為農田、樹林和地表水體。咸寧市咸安區星升工業廢水處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于2007~2016年期間,在該地塊從事含銅廢水回收處理的生產活動,該地塊自2016年停產空置至今。2007年之前,該地塊內曾從事過墨水瓶制造和設備鑄造等生產活動。調查期間,地塊內遺留的建(構)筑物均未進行拆除。
二、調查內容
調查期間湖北君邦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開展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資料收集分析、樣品采集和實驗室分析等工作,本次調查共布設11個土壤點位(含1個對照點),采集土壤樣品33個(不含質控樣),測試項目包括pH+GB36600-2018表1中45項基本項目+其它2項(總氟化物、石油烴(C10-C40))等共計48項。共布設5個地下水點位(含1個對照點),采集5個地下水樣品(不含質控樣),測試項目包括pH、氟化物、硫酸鹽、氯化物、揮發性酚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亞硝酸鹽、硝酸鹽、銅、汞、砷、鎘、鉛、鎳、六價鉻、鋅、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烴(C10-C40)等30項。
三、調查結果
(1)土壤調查結論
本次調查地塊內送檢的土壤樣品存在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
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和第二類用地限值要求的情況。具體超標情況如下:
超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的指標包括:砷、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6項指標,超標的點位主要有S1、S2、S3、S5、S6、S7、S8、S9等8個點位,點位超標率為80%,超標樣品有16個,樣品超標率為50%。
超過第一類用地管制值的指標包括:砷、苯并(a)芘2項指標,超標點位主要有S1、S3等2個點位,點位超標率為20%,超標樣品有3個,樣品超標率為9.4%。
超過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的指標包括:砷、苯并(a)芘、苯并(b)熒蒽、二苯并(a,h)蒽4項指標,超標的點位主要有S1、S3、S7、S9等4個點位,點位超標率為40%,超標樣品有5個,樣品超標率為15.6%。
超過第二類用地管制值的指標包括:砷,超標的點位主要有S1、S3等2個點位,點位超標率為20%,超標樣品有3個,樣品超標率為9.4%。
除了上述超標情況之外,其它土壤樣品均能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的限值要求。
(2)地下水調查結論
對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IV類標準和《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中附件5《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調查地塊內監測井存在超標情況。超標指標主要包括硝酸鹽、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二苯并(a,h)蒽、萘、砷等8項指標。硝酸鹽超標點位為W1、W2,超標倍數分別為0.14倍、0.57倍。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二苯并(a,h)蒽、萘、砷7項指標超標點位均為W4,超標倍數分別為2.05倍、0.66倍、5.16倍、0.25倍、0.83倍、0.66倍、6.48倍。除上述超標的情況之外,本次調查送檢的其它地下水樣品指標能分別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IV類標準和《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中附件5《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的限值要求。
綜上所述,原咸寧市咸安區星升工業廢水處理有限公司地塊土壤環境質量不能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的限值要求,地下水環境質量不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IV類標準要求,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
四、聯系方式
1、委托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湖北星升環??萍加邢薰?/span>
聯系人:孫總 聯系電話:13422940707
2、報告編寫單位及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湖北君邦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高工 聯系電話:027-65681136